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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助推清廉学校建设

文图/罗敏学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及清廉学校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近日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讲座。就“教师小微权力清单”问题,校长黄鸿明从“学校各类事项的权力边界”“提升学校依法办学水平”“教师依法执教的能力”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助推清廉学校建设

大多数老师认为自己不是领导干部,手上没有权力,似乎与贪腐这类行为搭不上界。黄鸿明校长指出,其实不然,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是班级的管理者,也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更是学校发展的主力军。教师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兴衰。正是社会群体对教育的热度及家长对子女教育的关注度使得教师拥有了某些权力。有些教师可能会接受家长宴请,有些老师可能会有偿家教家养,有些老师可能会做出与教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情等等,这些教师“小微权力”如使用不当就会造成“小过”或者“大错”。

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助推清廉学校建设

“因此我们应当防微杜渐,警惕“小为”酿大错,更应当建立教师“小微权力清单”。”黄鸿明校长强调。对学生升学、先进班集体评比、教师家访、接受宴请、教室座位编排、学生评先评优、少先队员评比、学生入团、学生辅导、 材料征订、招生等各方各面进行制度性规定,预防教师在个人社会关系资源中的“以权谋私”;杜绝在教师当中存在因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而出现一些“腐败”现象。学校要进一步梳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生和家长有苦说不出、敢怒不敢言的“眼中钉”“心头痛”;要进一步明晰教师职责,规范教师行为,防止利用家长群等谋私利、夹私活;要进一步规范各类评比表彰和奖惩制度,让奖惩体现公平正义,让每项权力的行使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助推清廉学校建设

教师“小微权力清单”的设立和科学健全的清廉制度建设,有效降低了学校办学“风险”,提高了教学“效率”,这一“低”一“高”体现了群众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期待,也体现了郴州市第十五中学迈向品牌学校坚定的步伐。

主编:陈小令 责任编辑:张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