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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学习《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典型案例警示录》启动仪式

教师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是礼貌之树的培育者,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祖国花朵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因而,教师的言行是对学生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不仅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构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平。

10月14日下午,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在万华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学习《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典型案例警示录》动员大会。学校校长黄鸿明、党委书记廖茂花、副校长周孚进、纪检书记陈建华、副校长何良俭、副校长李毅琼、党委委员谭志、党委委员唐国元及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会议传达了湖南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学习《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典型案例警示录》的通知,并对全校开展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委书记廖茂花同志作学习教育动员讲话,传达了学习要求:要迅速组织学习;要讲究学习效果;要严守工作纪律。全体教职工在学习《读本》和《警示录》的同时,必须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学校领导对于所撰写的《学习心得》将进行阅读和点评。

廖书记强调师德,就是教师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师风,是教师这个行业的风尚风气。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诲人不倦,有教无类,这都是师德。教育实践证明,师德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黄鸿明校长对学习教育提出几点工作要求:第一,对于师德师风的学习全体教职工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师德兴则教育兴,教育兴则民族兴,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工作。第二,认真学习,深刻体会。知其“能”和“不能”,知敬畏、守底线、明师德、正师风。第三,教师在学习中应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需求,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不断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水平。第四,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要求推进,不走样、不变形、抓落实,在教育实践中做到知行合一。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的立师之本,是教师事业成功的保障,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做“合格的教师”,仅仅是最基本的职业境界,而做“人师”才是最高事业境界。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图片:信息中心

文字编辑:党务办公室

审核:黄鸿明、廖茂花